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省将加快引入这个当下最热的建筑方式。□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宋迎迎
◎“小目标”
到2020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下同)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达50%,其中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达60%以上;支持郑州市郑东新区象湖片区建设装配式建筑示范区。
到2025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4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其中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5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原则上达到100%。
◎时间表
试点推进期(2017—2018年):在重点推进地区,建成一批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经济适用的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培育创建国家及省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及整体厨卫等10个特色产业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培育10个左右装配式建筑示范省辖市、县(市、区)及片区等。
量质提升期(2019—2020年):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环境;培育一批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等。
全面推广期(2021—2025年):形成一批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等。
◎“大礼包”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目标实施过程中,我省将充分发挥财政与金融作用。《意见》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结合实际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地区集中连片装配式农房项目予以奖补。同时,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给予支持,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具体比例由各地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