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重庆市丰都县针对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中的难题,大力推进“多规合一”,体育设施建设成效明显。现介绍两地的经验做法,供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一、洛阳市体育局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多措并举推进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建设
2013年,洛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通过决议将洛阳市体育局纳入洛阳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从而真正实现了体育部门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确保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建设、城区改造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体育设施的相关规划建设。通过体育部门在规委会的工作,洛阳市体育设施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得到了更好地落实。洛阳市体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定体育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一)参与编制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体育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关于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积极提出体育方面的发展规划,把公共体育服务列入洛阳市“9+2”工作布局中,为洛阳市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协同规划部门制定洛阳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0)。由于缺乏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指导,在洛阳市控规编制过程中,难以对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体系和相关指标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设施的需求。为改变这一现状,洛阳市于2015年下旬开始着手编制《洛阳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洛阳市体育局、城乡规划局委托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起草编制《规划》,经过一年多的现状调查、资料分析、方案研究,于2017年5月底完成初稿,经过多次讨论修改,现已上报规委会审查。
(三)积极参与洛浦公园、老城区体育公园、文博体育公园等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为满足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切实改善群众的体育健身条件,市体育局协调规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在洛浦公园沿岸规划建设了12处大面积的体育场地设施和近百处小型健身设施,方便了两岸80万市民日常运动健身。同时配合老城区建设体育公园、配合新区建投公司建设文博体育公园、配合伊滨区建设万安山体育公园,为市民健身及户外活动提供了较完善的体育健身设施。
(四)指导、打造体育示范社区,引领城市社区体育建设。在城市社区建设中,体育配套设施建设一直是难点、薄弱点。为打破这一局面,洛阳市体育局作为规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要求建设方必须落实《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完善社区体育设施配套,保证体育用地面积;二是在社区建设验收时,着重审核体育面积是否达标,对于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打造体育示范社区,对“体育社区”建设给予支持。
二、丰都县文化委积极推进“多规合一”,通过强化“四权”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重庆市丰都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重庆版图中心,幅员面积2901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街道,共85万人。针对县域体育发展项目用地难、全民健身设施布局差、各个规划之间掣肘多等问题,承担体育发展等职能的县文化委申请跻入县规委会,紧紧围绕强化“四权”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一)共议规划,保障工作话语权。县文化委多方争取规划发言席。一是跻入县规委会。县委县政府将县文化委吸纳为县规委会20多个成员单位之一,全程列席规委会相关活动;二是进入联席会。构建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县文化委参与的协调咨询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三是纳入审查表。县文化委为各规划编制的前置审查部门之一,在工作中建言献策,确保其它规划与体育专项规划用地不冲突、效果最大化。
(二)齐绘蓝图,保障规划自主权。坚持全域规划、多规合一。一是统一总体规划。针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梳理彼此之间的差异矛盾,将“多规”涉及的保护空间、用地边界、空间信息等内容融合到“一张蓝图”上;二是统一专项规划。将体育等专项规划放到“一张蓝图”上,进行图斑比对和方案优化,形成“多规合一”成果,最终在“一张蓝图”中划定用地控制线、增长边界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三是统一布点规划。根据“一张蓝图”整合空间功能,对接其它专项规划的项目布点,锁定体育专项规划的布点项目,确保各专项规划布点的功能融合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