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警务人员没有安抚好儿童,相反还直接顺带把儿童也摔倒在地,是典型的错误执法。
上海警方快速回应并承认民警行为是错误的,值得点赞。
警察权力不可违反比例原则,通俗地说就是“不可用大炮打小鸟”。
很多网民担心小朋友会成为违法犯罪的“金钟罩铁布衫”,这是典型的“滑坡谬论”。
9月1日上午,一段警察执法时致一女子怀中孩子摔落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舆论热议。当日晚间,上海市公安局表示,该事件中民警为制止当事人无理纠缠而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那这位警务人员的行为到底错在哪儿?
违停女子被撂倒,怀中孩子坠地,当事民警处置失当
在网传的视频中,一名抱着小孩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视频中的警察对抱娃女子执法时,将其摔倒在地,女子怀中的孩子也随着女子倒地而摔落在地。该女子头部受伤,孩子着地后,一直哭喊,引来多位路人围观。
下午,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9月1日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此事发生后,松江警方高度重视,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另据媒体报道,被摔孩子没有什么大碍。
起码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位民警处置有过当的地方。
为什么说当事民警处置失当?
说当事民警处置失当,是有条例可循的。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三条规定,公安民警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使用较轻处置措施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尽量避免使用较重处置措施。
该《规程》第二十条还规定,公安民警徒手制止,应当以违法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除非必要,应当避免直接击打违法犯罪行为人的头部、裆部等致命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