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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遭遇碰瓷勒索的受害者缘何以“寻衅滋事”获刑入狱?

2021-11-05 17:24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 W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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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罪”一直以来都被大家所诟病,近年来社会上发生的诸多热点案件,将寻衅滋事罪的“口袋性”展现得淋漓尽致,饱受争议。前不久,佛山南海法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作出判决,引发巨大争议。

一个发生于2016年的事件,经过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处理,三年后再次以寻衅滋事罪重回法庭,是案件内容、事实发生了变化,还是裁判标准发生了变化,抑或是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

从天而降的“碰瓷”

杨刚是一位湖南籍的民营企业家,在佛山创业近二十年,如今拥有多家企业和多项发明专利,事业蒸蒸日上。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蹊跷的“交通事故”,打破他原本平静而简单的生活。

2016年12月3日上午,一辆面包车在天一模具厂门口与工厂作业的叉车发生了轻微的剐蹭,经鉴定损失仅为700元,但对方司机梁某张口就索要五万元赔偿,并叫来一帮人直接动手,打伤了厂长和货车司机。

接到员工汇报后,杨刚带着钱领着三个员工赶去工厂了解情况,并出发时报了警。对方人员一见到杨刚,冲过来就要打,三位员工见状下车阻拦,与对方发生推搡追逐。对方在逃跑过程中有一人据称翻越围栏跌落池塘致头部受轻微伤,另两人在三天后鉴定为轻微伤。杨刚员工也有受伤,但当时未作鉴定。小塘派出所民警将案件作为民事案件处理,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事后工厂赔付对方900元,以为事情就此了结。不料,不久后对方人员又在工厂门口贴纸条索赔5万,并扬言不赔就放火烧工厂。员工发现后向小塘派出所报案并将纸条交给了派出所。

秉着息事宁人、破财消灾的态度,杨刚托人与对方协商,但对方坐地起价,把赔偿金额从5万提到6-8万,最后索赔12万。很显然,这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警方却一直不予立案,杨刚对此进行了投诉。

自此,杨刚的噩梦开始了。

民事纠纷一路升格成刑事案件

2017年7月11日,杨刚被小塘派出所传唤,次日即被以寻衅滋事处行政拘留15天。杨刚随后向南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南海公安分局违法办案及伪造证据。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请,杨刚上诉至佛山中院。期间,杨刚还向佛山纪委、扫黑办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2019年3月5日,也就是行政案二审宣判的前三天,杨刚公司一位员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抓。3月8日,佛山中院撤销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一审和二审的诉讼费用均由公安局承担。其后,又有两名员工相继被抓。

2019年4月3日,杨刚和狮山派出所所长进行了深入沟通,对方称事出有因,同意次日放人,但前提是杨刚撤销投诉。次日,公司替员工交了保释金,但因分局不批最终未能取保。

2019年5月22日,杨刚在自家停车场被抓,他和三名员工均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

一起发生于2016年的行政事件,当时已经进行过处理,却于2019年被重新定性为“寻衅滋事罪”,不得不探究背后的干预因素。

有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4月25日下午三点,南海区法制大队召开了一个舆情分析协调会议,“成立专案多部门联合作战,深挖犯罪”,目标是针对杨刚,突出杨刚在寻衅滋事案中的带领及纠集行为。

杨刚为何突然被“点名”,或许能从一件事中找到答案。

2019年4月24日,涉案派出所民警发现央视下属栏目组团队创建的谈话类普法节目《谈事说理》播出了该案,已经引发舆情。

节目中提到,在案发两年多之后才以“寻衅滋事罪”为由逮捕天一公司三名员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早在两年前就该立案,但却过了两年多后才立案,且是在杨刚上诉并开庭后才立案,因此天一公司被抓的三名员工不排除是公安局为掩盖其违法办案而打击报复的牺牲品。

艰难的无罪辩护

本案历经三次开庭,控方的很多证据,都露出了破绽。

本案唯一的现场视频,是证明事实的关键证据,然而视频在关键节点出现长达5分钟的黑屏。更为惊奇的是,该视频据称是事发当日下午提取,当时就制作了光盘,然而视频属性显示视频修改时间却是2019年4月28日,也就是南海公安分局舆情分析协调会议三天后,明显存在篡改造假。

天一公司厂房位于断头路尽头,三面环水。几个有案底的无业人员过来寻衅滋事,纠集在一起敲诈勒索五万,做笔录时却称互不相识,有人说是买菜,有人说恰好“路过”,更有人说就住在天一公司对面,而公司对面明明是一片空地。对方所有人都是司机的儿子梁某某召集,并且在现场手提两条铁棒,但卷宗笔录没有此人记录。这些所谓“被害人”的陈述及证人证言均出现互相矛盾,前后不一,但执法机关却从未提出质疑,其中存在的问题显而易见。

所谓“寻衅滋事”是因“被害人”以交通事故为由向工厂高价索赔涉嫌敲诈勒索而起,公司员工出于防卫目的进行驱赶,多份证据足以证明这一点,然而在整个审理过程中,该案起因及有利证据均被忽视。

2021年8月19日,一审最后一次开庭,南海法院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刚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当庭将杨刚收押。而在开庭前,南海法院明确通知是进行新证据的质证,而不是进行宣判,这种做法是否只是走个过场,未审先定?

一位拥有多个高新企业并拥有个人发明专利的民营企业家,创业二十年,就因为发生在自己厂门口的疑似被敲诈勒索的案件,并无违法犯罪行为,被卷入三年多的讼累,一次次投诉,一次次上访,一次次行政诉讼,最后被行政处罚,直至被刑事追究。公平公正,原本的正义底线,成为杨刚的最高诉求。

一起行政事件说不清道不明地上升成为刑事案件,一定存在一些不可言表的外力的干预。法不应向不法让步,目前该案已上诉至佛山中院,期待法院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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