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来,河南省53个贫困县做到应整尽整,综合效益显著。2017年,统筹整合到位资金243.27亿元,整合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实施产业扶贫项目5558个、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3997个、农村安全饮水项目565个、综合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1549个等,支出进度大幅提升,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自2016年6月12日起,河南省按照国务院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在38个国定贫困县和15个省定贫困县同步实施试点。在统筹整合中央安排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涉农基建投资等20类61项资金的基础上,一并将省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等13类28项资金进行同步整合。同时,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33类89项资金逐项列出详细目录,清单化管理,指导市县实现精准整合、应整尽整。
对纳入统筹整合的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河南省确保下达53个贫困县的资金占比高于上年,在省级层面建立“三统一”的分配管理模式,即统一按因素法切块下达贫困县、统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在线监控预警;在县级层面建立“一统筹、四统一”的资金使用管理模式,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和整合资金规模,统一编制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统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统一安排使用资金、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对纳入整合范围的相关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完全下放到县。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对扶贫项目储备、项目资金对接、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关键环节的动态监控;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指标下达、资金拨付全链条、各环节的监控预警。
针对“资金等项目”这个突出的老大难问题,河南省做到“两个匹配”:即扶贫资金与项目一一匹配、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一一匹配;做实项目库,资金一经到达,即可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很快就可进入实施;强化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和县级层面分别抓牢抓实抓细关键环节。
试点一年多来,河南省资金整体效益全面提升。县级政府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选择投入重点,实现了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的实质性整合。如,兰考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2亿元,是2015年扶贫投入9320万元的6.6倍,集中解决了一批阻碍贫困村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试点实施后,资金管理使用自主权交给县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统筹谋划、安排实施项目,大大调动了贫困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为使金融扶贫落地,卢氏县利用统筹整合资金200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综合运用贴息、担保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等多种政策工具,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助力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扶贫资金在线监控,河南省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每一个环节实行预警,明晰了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的工作责任,增强了透明度,资金支出进度明显加快。截至2017年12月底,53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4.17%,相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31.36个百分点。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权限下放到县、责任落实到县,指定的职能部门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省级部门从繁杂的项目审批、审核、实施转变为定政策、问绩效、强监督,同时县级由原来向上级部门“跑项目、争资金”转到“重管理、建机制、强绩效”上来。同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顶层授权、省级放权、县级获取相应自主权,权力得到瘦身、市场得到强身、百姓最终受益,“放管服”改革成效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