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发挥物流业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规范对超载货车执法,出台用地、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促进河南物流业发展。
严禁在超限站以外
现场处罚超载货车
规范行业发展,就要做到处罚有据,避免重复罚款。《意见》明确,要科学合理设置公路超限检测站,严禁在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超载货车。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各地要对公路超限检测站站前道路实施渠化设置,提示货运车辆进入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各地执法机构要精简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支持利用废旧厂房
提供物流服务
为促进物流业进一步发展,河南结合财政、土地等方面,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意见》要求,落实和完善物流领域税收政策。全面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和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相关工作。
用地方面,拟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增加物流企业土地供应。
《意见》提出,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同时,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投入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