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借人通过网贷平台借出的资金无法追回,到底该找谁来还债呢?很多出借人觉得,第一个应该找的就是网贷平台,于是就通过司法起诉的方式去追回欠款,可结果却被法院驳回了。这样的案例,在出借人起诉玖富普惠中屡见不鲜,而法院判决玖富普惠为信息中介,不承担债务责任,最终都是出借人败诉。
近一年来,我们在网上看到四川、广东、山东等多地玖富出借人起诉平台时,法院都裁定玖富为信息中介,因而不支持出借人向平台索赔:四川一位出借人起诉平台“欺诈”被法庭驳回,原因是“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不能证明与原告可能发生的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广东一出借人以“合同纠纷”起诉玖富也被驳回,因为“原告不能证明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山东两名出借人诉讼请求为”侵权纠纷“,同样因“主张玖富承担侵权责任于法无据”,最终被法院驳回。
对这些起诉,玖富平台在应诉中也表示,“平台仅为信息服务中介平台,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居间服务,且居间服务义务已经完成,因此平台与出借人之间无债权债务关系。”无疑,法院方面最终的看法和平台方所声称的基本一致,即合规运营的网贷平台确实为信息中介机构。
就在不久前,某地金融监管部门回应网贷出借人“回款期限”问题时也曾表示:网贷平台是否有资金回款,会由相关部门审计督促,因此平台如有资金回款,绝无理由不给出借人回款。也就是说,出借人回款难的原因并不在平台,而在借款人逃废债。出借人通过诉讼实现回款,也只有起诉借款人这一个选项。
冤有头,债有主。出借人与其跟网贷平台死磕,不如收集资料直接起诉逾期借款人,这样才能打蛇打七寸,才有望早日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