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资讯 >

林权争议引发盗伐林木案 云南镇雄法院启动再审

2021-05-11 11:51 来源:南方资讯网  作者: 风中的自由
  次点击

近日,一个名为《云南一男子为公无故判刑,身陷牢狱申诉三年无果》的帖子在网络上被热转,众多媒体转发报道,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目前镇雄县人民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拟回应众多网民的观切。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过问下,镇雄县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要求当事人郎先生提供林权争议的证据。对此郎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他认为,处理林权争议是政府的事,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按照法定程序,就算要审也不能由刑庭审理。县人大代表曾就林权争议提出议案,县政府亦出台解决大海子村民组与马厂国营林场林权争议的文件,村民多年来看护林木,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证实了林权争议的存在。对于这些事实一审时法院均已认定,林权争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必要再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

 

村民反映,他们并不是盗伐林木,只是把林子里长得密的、小的、歪的以及被雪压断的树木砍掉,让林木更健康成长,而不是以占有牟利为目的。除了给付极少的工钱,售卖林木的钱都用来修路了。有林权争议,说明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不能认定为偷砍盗伐,应定性为乱砍滥伐。另外,镇雄森林公安局在参与砍伐林木鉴定时多抬砍伐林木数量,以达到追究村民刑事责任的目的。就算以原判决看,所认定砍伐数量也不客观。卖出的木材是446棵,大、小朱场坪和七屯岩存留的林木是530棵。这些数据是森林公安调查的数据,从上述事实看,很难认定客观公正。以他们所调查的数据,所卖出加上存留的只有957棵,那么这1957棵林木从何而来?

 

原林区主任李毓升是本案中的一个关键人物,所谓“偷砍盗伐”的发生与其脱不开干系。因李毓升唆使,村民才会去砍伐林木。不仅如此,李毓升还主动借拖拉机给村民李贤会运木料,事发后李毓升又举报村民盗伐林木。可以说,“盗伐林木”案正是李毓升一手策划的。在法院启动再审后,李毓升找到李贤会,以财物贿赂让其不要质证,并要求其改口称当初借拖拉机不是用来运木料,而是运送修桥的建筑材料。彼时法院还未展开调查,村民质疑有人将消息泄露给李毓升,让其提前串供对抗。

 

为了让司法公正更透明,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村民希望镇雄法院能邀请相关人士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包容公正的心态,消除外界疑虑。同时让媒体参与报道,以显示其公正性和透明性,回应舆情的质疑,让民众觉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事件回顾

 

2008年云南镇雄县进行林权改革,由于之前大海子村村民组与马厂国营林场因林权争议发生了好几次纠纷,时任大海子村民组长的郎先生和村民们向镇雄县林改办反映了争议情况,后县林改办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实地调查和双方举证核查情况,林改办提出将“小朱场坪和大朱场坪部分林地”划给大海子村民组,但因林场方不同意,调解无果。

 

从2008年到2013年,郎先生和大海子村民一直申诉,无非是为了获得2008年林改办提出将“小朱场坪和大朱场坪部分林地”划给大海子村民组的管理权,希望有关领导能给一个书面证明。在这七年的申诉中,包括县政府、林业局、公安局,就连人大代表都写了提案,这件事仍然没有结果。

 

在这7年里,郎先生和大海子村民一直管理着“小朱场坪和大朱场坪部分林地”,到了2015年,林场主任李毓升父子唆使大海子村民对林区的树木砍伐,理由是为了林木透光,便于生长。在这个事件中,郎先生并没有参与此事,可不幸的事情却从天而降……2015年12月,森林公安局将郎先生和其妹夫、兄弟、兄弟的岳父及部分村民以乱砍滥伐的名义抓走。

 

2016年4月18日镇检指控郎先生等人在大海子林区大、小朱场坪砍伐林木1957棵,10月30日,镇检公诉指控郎先生等人由乱砍滥伐变更为偷砍盗伐。2017年1月20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判决郎先生因组织指挥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余5人犯盗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及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3 - 2017 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